您所在的位置: 协会动态 > 协会要闻

在“春节银行网点实施休假”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时间 2007年02月02日 来源 : 苏州银行业协会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下午好,十分感谢你们参加在苏州银行业协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并请通过你们向苏州全市人民公布这些消息。
  今天我们要向各位发布的是经苏州银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将实施的二项行业约定:一、“实行银行营业网点长假统一休业和员工统一休息制度的实施意见”,二、“苏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协定”。
  一、实行银行营业网点长假统一休业和员工统一休息制度的实施意见。
  长期以来,我市各商业银行的基层营业网点全年365天全部开门营业,基本没有休假制度,一线员工长年得不到休息。不仅增加了银行柜面压力,人力资源的安排难度,也影响了员工的正常家庭生活。特别是“春节、五一、国庆”三个七天长假期间,员工同家人团聚,探亲访友的正常需要都得不到保证。因此,从以人为本管理,建立“和蔼社会”过欢乐、祥和节日的角度考虑,应给银行一线员工适当安排过节休假的时间。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机、取款机、交费机、P0S机、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信息亭等各种先进的电子机具、自助设备不断更新增多,功能日臻完善,市民办理银行业务除柜面服务外,可选择方式也很多。鼓励市民踊跃使用这些现代化的金融工具,提高使用意识,发挥这些设备应有的使用效率,减缓银行营业网点一线员工的压力,减轻一线员工的劳动强度,不仅是各银行的呼声,也是节约人力资源,节约经营成本,减少浪费的需要。
  还有,北京、上海、杭州等各大城市早在前几年都已经实行商业银行节假日统一歇业的制度,我们苏州市的各银行从2003年春节起已经试行歇业二天的办法。今年,江苏省银行业协会的各成员行已经约定,从2007年起,江苏省在“春节、五一、国庆”七天长假的前三天,银行营业网点统一休业、员工统一休息。南京、无锡、南通等苏州附近的城市都实行这个约定,我们苏州作为沿海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应该同周围城市相衔接,执行省协会这个约定。
  那么,长假前三天银行柜面营业网点的统一休业、员工统一休息,会不会给市民带来不便呢?
  从市民适应角度来说,影响肯定会有一点,但不会太大,相信市民也能逐步适应。因为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一些相应的措施:
  第一,在营业网点统一休业和员工统一休息期间各会员行分行、县(市)区支行均建立内部应急处理小组,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保证货币调运正常开展、自助设备的完好运营等。
  第二,考虑到今年是第一年实施长假前三天休息制度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今年“春节”长假仅年初一、年初二(即2月18日、19日)统一休息二天。但从今年“五一”长假起便实施长假前三天统一休业的制度。
  第三,为了这项制度的积极推进、平稳过渡。今年春节休假期间对远离苏州市区、县(市)城区、各原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小集镇银行网点,如确无自动取款机,考虑到农民取款的习惯,对于必须要营业的网点,经协会备案后,年初一、年初二上午9时至12时可以对外营业。
  第四,在实施长假统一休业前,各会员单位应全面完善营业网点的自助设备、自助银行、信息亭、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等设施的建设,保证节假日正常使用,以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在一些大的自助网点,所属行可以安排一名员工辅导市民运用自助设备。
  第五,由协会秘书处与新闻媒体沟通,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各会员行也要做好各自的宣传工作,在营业网点张贴告示,让更多市民知晓,并相互转告,取得市民的理解。我们恳请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帮我们广为宣传,同时,我们在春节前夕将在《苏州日报》上刊登告示,以确保此项制度的平稳实施。
  二、苏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协定。
  为了规范我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银行业中间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协定》等有关规定,经苏州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协商,制订了《苏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对政府指导价严格按《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范围标准执行。这次《协定》涉及的服务价格均为市场调节价,并且都是根据各商业银行总行现行公布的实施标准,结合苏州市的实际,实行逐步统一服务价格的最低收费标准,规范各会员单位的收费行为。各银行必须严格遵守《协定》所规定的服务项目的最低收费标准,实行有偿服务。同时,《协定》又规定,尽管各家银行约定了这个最低收费标谁,但是如果各银行的总行有明文规定更低的,可以根据总行收费标准执行,比较灵活。
  各行之间应加强与同业之间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培育中间业务市场,杜绝互相压价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比如:水、电、煤、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委托银行代收的费用,由于历史的原因,银行间为了竞争,免费或者低价亏损为这些单位代收费,现在很多银行柜面服务压力太大,也没有积极性代收费用,所以有些银行柜面干脆不收水、电、煤、通讯等费用,引起了市民的投诉。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去年我们银行业协会秘书处作过一个专题调查,向政府有关部门、银监局发送了《关于市民反映“现金缴费难”的调查报告》,此报告还在《苏州日报》上刊登过。这次《协定》不是对市民个人收取,而是对委托收费单位收取手续费,这样会增加银行代理收费的积极性,对于市民来说,今后就近到银行柜面缴费也可以更加方便。根据公共事业单位委托代理收费业务量大的实际情况,银行业协会将协调各银行安排相应的现金缴费网点,统一向社会公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市民反映的“现金缴费难”问题。银行业协会接受公众投诉,维护委托代理业务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苏州银行业协会接受理事会的委托、授权,可就对劳务供应、委托代理单位等,实施统一谈判事项、确定同一合作协议、确定同一收费价格标准、确定统一执行时间。苏州银行业协会有权牵头组织工作组对各银行开办的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业内通报。
  我的讲话结束了,再次感谢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