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苏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平,提高调解技能,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2014年10月27-28日两天,苏州银行业协会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苏州银监分局副局长顾敏、苏州市信访局副局长钱菊兴、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金莹、苏州市司法局基层处方洁、苏州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振华、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孙红亚、副秘书长张世龙等领导参加了开班仪式。苏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委员、全市38家银行机构89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首先举行了简短的开班仪式,苏州银监分局顾敏副局长做了重要动员讲话。她说,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在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中的重要作用。这不仅有利于持续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推动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有助于提高全行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引导银行从业人员知法守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扎实做好苏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加强工作领导。调委会作为调解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接受市司法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和人民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同时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好行业调委会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应有作用,定期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纠纷隐患,有重大矛盾纠纷或隐患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纠纷激化。最后,顾局要求各人民调解员深入细致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苏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金融作出新的贡献。
培训班邀请了苏州市信访局副局长钱菊鑫先生、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晓克先生及苏州市司法局基层处方洁女士。他们主讲的主题分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及调解方法”、“矛盾调解机制在当前社会管理中的实践作用”、“人民调解基础知识和人民调解文书制作”等。
苏州市信访局钱菊鑫副局长在讲解中,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透视了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危害,以及不同的处置方法和预防措施,不仅对调解工作,而且对银行今后日常管理风险防范工作也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苏州市司法局林晓克副局长则是从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人文等方面,引经据典,层层分析了当今社会矛盾形成原因,给学员们拓宽了视野,受益匪浅。对矛盾机制的理解和认识有了提示,为今后理性地做好调解员工作意义深远。苏州市司法局基层处方洁主要对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人民调解的概念、原则、协议效力和各类调解机构的区别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对人民调解程序及文书制作进行了演示,专业性、实务性很强,通过培训对人民调解的概念、方法、流程有了更深的了解,也为我们接下来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银行业人民调解员整体业务素质,积极推进我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金融”发挥积极的、更大的作用。